而老山姆也带上村里的一百名民兵,全副武装的出现在村口。
虽然看起来剑拔弩张,但其实气氛并不算紧张,因为这支巨魔狩猎小队已经来过好几次,每一次都规规矩矩。
这是七号村北面不远处的一支巨魔小村落,人口只有一百上下。
阿萨的巨魔部落有大约三千人,但是这样的大型部落,光靠渔猎根本没法维系。
所以这一年里,她也只能将其打散,让手里的小部族们分散开来,各自占据猎场生存。
而她自己,则带着剩下的一千人,在古城遗址上建立起一个巨魔小镇,以此维持统治。
七号村旁边的这支巨魔小部落,是最靠近人族地盘的巨魔村落。
每一次,他们都携带着大量的狩猎物资,用人类难以想象的低价来换取人类集市的生活物资。
所以七号村许多村民,非但不对这些异族抱有排斥,反而十分期待他们的到来。
而巨魔猎手们其实比人类还要紧张,他们的部族老弱太多,合格的猎手并不多,如果贸然开启战斗,猎手们遭受伤亡,剩下的老弱就更加难以生存。
但是为了人族的优质布料、针线、陶器还有铁器,巨魔猎手们依然愿意冒着被围歼的风险前来贸易。
而且第一场雪后,就代表着冬天到来,驱狼原的猎场猎物都潜藏起来,猎获开始变少。
在此之前,用多余的肉食换取三倍数量的谷物储存起来,无疑更加保险。
老山姆带着两个实力强大的民兵,大着胆子走到巨魔猎手面前,和巨魔小队的首领攀谈。
强壮的巨魔猎手,身高足有二米五,原本个头魁梧的北境人,在他们面前都变成了半大小孩。
“剋多刹,好久不见,最近又有什么猎获?”
巨魔猎手剋多刹将肩上扛着的一大捆货物扔在地上,用生疏的通用语道:“山姆,大角鹿,鹿皮,鹿角,好的。”
说着又一指同伴放下的货物,“还有,魔兽,座狼,狼皮,差的。”
他的同伴,两名猎手一起拖着一头和北境战马一样巨大的座狼。
这是驱狼原最常见的魔兽,但也是人族难以抗衡的生物,普通人撞见座狼,只有被吃的份。
就算是超凡猎手追捕座狼,也容易被它们逃脱远遁。
但巨魔号称丛林之王,有着狩猎各种魔兽的传承,巨魔猎手组成的狩猎小队,连中阶魔兽都敢去猎杀。
老山姆看着这些猎获,满心喜欢。
七号村的村民用不起这样的好东西,但是稍微加工一下,拿到林海镇去卖掉,却转手就能赚几倍。
摸着座狼皮毛上的破洞——那是巨魔猎头矛扎出来的伤口,老山姆惋惜道:“多好的魔兽毛皮,就被你们这么糟蹋了。”
剋多刹咧嘴笑了起来,指着粗壮胳膊上的几道爪痕,“糟蹋,它死。不糟蹋,我死。”
两人聊了几句,就开始切入正题,开始细谈交易。
这时候,村外响起了马蹄声,二十多名全副武装的巡逻骑兵,出现在七号村的大路上。
巨魔们见状,纷纷抬起了手里的猎头矛,嗓子里发出嘶吼。
老山姆连忙大声安抚,“常规巡逻!常规巡逻!不会进村子!”
见巨魔们不放心,他让副手继续交易,自己则去和巡逻骑兵们交谈,让他们赶紧离开。
才走到村子寨门外,老山姆就听到女儿贝希的声音,“爸爸!”
老山姆先是一喜,随即一惊,看见自己的女儿贝希骑在一头驴上,背后带着儿子贝奇,不由怒问:“怎么回事?伺候不好人,被赶回来了?”
直到现在,老山姆都不相信女儿贝希是去林海镇做生意,而是笃定的认为她是被贵族子弟看上。
对于生存在泥泞里的最底层平民来说,别说当贵族夫人,哪怕成为贵族的女仆、情人,那也比在村子里朝不保夕、食不果腹要强。
而且那个小诺伊斯骑士,也不像什么坏人。
不过他骂了两句,心里又一松,心想回来也好,现在他们村子也不是养不活一个女儿。
贝希做了半年的小生意,待人接物都有极大提升,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村民少女。
见父亲生气,也不解释,只是笑嘻嘻道:“对呀!对呀!被赶回来了呢!以后只能继续靠老爹养活了。”
“回来也好,回来也好。”
贝希下了驴子,从背后的包裹里,拿出一袋饼干,送给寻路护送他们的巡逻骑兵。
“艾德长官,谢谢你们的一路护送!”
巡逻骑兵的小队长艾德,是小诺伊斯的同僚,也是河湾骑兵中的佼佼者。
但同样是骑兵队长,人与人之间却不一样,他是从底层民兵中逐渐晋升上来的军官,小诺伊斯却是从领主府直接下放来镀金的军官。
他要立功才能晋升,而小诺伊斯却只要不犯